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乙、丙三人合伙举办了一家名为“海风时装店”的商业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1)甲出资金20万元,乙出临街商业用房两间作价10万元,丙出柜台等实物作价5万元;(2)由甲担任合伙事物执行人,但甲若签定5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事前经过乙和丙的同意;(3)对企业利润或者亏损,由甲、乙、丙以2:1:1的比例分享和分担等。
丙又自营了一家服装店,名为“三利时装屋”,登记为个体户,丙的行为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
丙的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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