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同乙公司签订一合同,由甲公司于10月20日之前向乙公司交付彩电200台,货到验收后,乙付清货款.10月15日,甲将200台彩电交由丙运输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在装货过程中,由于甲员工的蔬忽,多装了10台。10月16日,货在途中,由于连日多雨,其中20台彩电被淋,这时乙通知甲要求甲货直接交付给丁。10月22日,由于多雨,丙才将该批彩电送达丁处。丁在收到货物后,直到11月24日,才发现有20台彩电己经被雨淋坏。这时甲向法院起诉,理由为乙没有拔照约定支付210台彩电的货款。问:
此案就合同履行给我们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此案就合同履行给我们以下启示: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双方应明确合同条款,包括货物的交付时间、地点、数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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