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华山卷烟厂是一家卷烟的生产企业,2015年初,税务机关检查企业消费税的缴纳情况,发现企业存在下列问题:
(1)2014年春节期间,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卷烟发给职工作为年货,企业将该批卷烟从库存商品贷方转出,计入了职工福利费的借方;同年,企业将一批自产的不对外销售的白包卷烟用于企业业务招待,直接借方计入管理费用,贷方通过库存商品转出。
(2)2014年年底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500箱,加价300元/箱直接销售给批发商,由于受托方已经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华山卷烟厂就该项业务未申报缴纳消费税。
要求: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公司均未计算缴纳消费税。税务机关检查后,要求企业补交消费税。就此问题,企业很不理解,咨询税务师,企业是否应该缴纳消费税,如果需要纳税的话,应该如何计算税款。
【参考答案】
(1)针对第一种情况,华山卷烟厂需缴纳消费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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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天华公司是一家美食城,一方面提供餐饮服务;另一方面设立了对外销售货物的营业厅,销售一些外购的有机蔬菜,并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014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蔬菜批发企业购进有机蔬菜,支付货款合计58500元;另支付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出具的合规的运费发票;借:库存商品518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640贷:银行存款60500 (2)取得餐饮费1200万元,另外向其他顾客销售有机食品300万元; (3)为了发展业务、联系顾客,公司办公区外购了一批计算机,同时为公司的整体业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记载进项税额34万。 公司会计人员认为,该批计算机同时用于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劳务,应该用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34×1200÷(1200+300)=27.2(万元) 问题: (1)企业对业务 (1)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编制相应调整分录。 (2)公司取得的餐饮费和有机蔬菜销售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3)公司财务人员的处理是否正确,公司购入计算机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如何抵扣? -
问答题
丁公司是位于北京的大型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税务师接受委托审核丁公司2014年纳税情况,注意到以下事项: (1)丁公司于2014年购入一批正版办公软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丁公司在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时,将该软件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丁公司于2014年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新型号血压计,消费者在购买新型号血压计时可以以健康公司老型号血压计折抵部分价款。丁公司以收到的扣除老型号血压计折抵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3)丁公司下设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队,对外承接运输劳务并负责本单位销售货物的运输,2014年全年取得运输货款收入600万,定公司会计人员按营业额600万元乘以3%的营业税税率计算了营业税18万。 问题:请分析丁公司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4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8日,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经营租赁新设备10台,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8万元,增值税税额3.06万元。 (2)9日,上月经营租赁设备损坏,甲公司请专业公司派人维修,发生修理支出234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修理费2000元,税额340元,款项已经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3)由于上述设备损坏,经过协商,甲公司同意给予上述设备租赁费用20%的折让,当月凭借设备租赁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税额-5100元,相应款项已退还租赁方。 (4)1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小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价税合计23.4万元。 (5)11日,购入融资租赁设备一台,不含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设备保险费2000元,款项均已支付。 (6)12日,甲公司将其新购入的10台设备对外出租(经营租赁),租赁期限2年,预收1年不含税租金收入15万元,款项已经收到。 (7)25日,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用合计付款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60.38元,税额39.62元。 上述取得的专用发票当月已经认证通过,问题: (1)逐项分析上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2)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